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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作者:培训处点击数:97 次日期:2025-08-07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为S000037000005。根据人社部关于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一、开展的职业(工种)及等级

序号

职业名称

职业代码

工种/职业方向名称

级别

1

中药炮制工

6-12-02-00


5、4、3、2

2

药物制剂工

6-12-03-00


5、4、3、2

3

医药商品购销员

4-01-05-02

中药调剂员

5、4、3

4

中药材种植员

5-01-02-05


5、4

5

保健按摩师

4-10-04-02


5、4、3、2

二、申报要求

(一)一个年度内未曾获得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否则成绩作废。

(二)具体申报条件见《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附件1)。

三、报名流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行自愿报名、单位审核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电子版材料手机扫码提交,或电脑提交,链接地址https://f.wps.cn/g/fKtUwV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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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资料

(一)个人报名

依据个人选择的申报条件,从如下清单中选择性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1.《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2),填写可参照《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样例》(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A4纸上);

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技工院校可不提供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

4.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或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4),打印后需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或劳资部门审查盖章,反面打印《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附件4);申报条件不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只打印《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

5.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需提交证书复印件一份。

6.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或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的),需提供社保证明或者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去人社部门官网下载;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打印本单位符合报考工作年限的银行工资流水证明,且注明“兹证明***身份证号***在***公司从事***工作,时长***年***月”;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本人签字)。

(二)单位集体报名

个人扫码提交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

五、认定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仅限技师)。理论知识考核采取机考,技能操作考核按工种不同分别采用技能笔试、仿真操作、实际操作等考核形式进行,时间按各职业(工种)有关要求进行;综合评审(仅限技师)由考评专家组根据申报人员的论文(技术总结)进行审核及现场答辩,并依据其工作业绩确定综合评审成绩。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仅限技师)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http://zscx.osta.org.cn/ 查询);

六、公示结果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本网站内向社会公布,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认定结果按要求上报省、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联网备案;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省市相关程序执行复议。

七、收费标准

(一)认定费

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函〔2016〕85号文件规定执行。初级工200元/人、中级工220元/人、高级工280元/人、技师480元/人。知识考核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收12元/人次。

(二)培训费

根据各职业(工种)具体培训时间收取,每人160元/天。培训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和群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省泰安市南高新区凤天路999号),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和群通知。

(二)若某职业(工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人数,将延期该职业(工种)认定计划。

(三)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8-8941577

附件:

附件1: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pdf

附件2: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3: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样例.pdf

附件4:工作年限证明及参评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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